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与离岸金融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与离岸金融
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种类:国际结算、外汇买卖、贸易融资、国际借贷、离岸金融业务。
国际结算
国际结算(international settlement):以货币收付清偿债权债务关系、实现资金转移的行为。三种基本形式:
汇款(remittance):最基础的结算方式,分电汇、信汇、票汇。
托收(collection):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本地外汇银行通过其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按是否附带货运单据分为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与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国际结算中应用最广的方式,银行凭相符单据付款,把商业信用升级为银行信用。
外汇买卖
外汇买卖的目的:进出口企业换汇;个人留学、旅游购汇(中国个人年度购汇额度为 5 万美元或等值);投资输入输出;银行自身持有外汇头寸、规避风险。
即期外汇买卖(spot):按即时外汇牌价交割,银行报买入价与卖出价,价差是银行利润。
远期外汇买卖(forward):双方约定未来某确定日期按事先约定的汇率买卖一定数量某种货币,期限可为 7 天至 1 年甚至更长。
套汇(arbitrage):不同地区外汇汇率存在差异时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套取价差。套利(interest arbitrage):利率水平差异驱动的资产配置,卖出低利率货币资产、买入高利率货币资产。
掉期交易(swap):在即期市场与远期市场各做一笔方向相反的交易,锁定汇率、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一笔掉期锁定两笔汇率,解决当前资金需求的同时防范未来汇率波动。
外汇买卖的经营管理:合理选择经营范围;定期核算经营收益与成本;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和业务创新。
国际贸易融资
票据承兑:持有远期汇票即可申请承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更高,到期前可在市场流转、贴现、转让、筹措资金。
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跟单托收的两种方式。D/P 下进口方付款后取得单据提货;D/A 下进口方在汇票上承兑后即可取得单据提货,实质是给进口商的贸易融资,风险在于买方到期不付款时出口方银货两空。
进口押汇:开证行凭全套单据质押、扣减授信额度,垫付信用证项下款项,进口商销售后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再交还全套单据。
出口押汇:信用证受益人凭全套单据质押向银行申请,银行先行垫付款项、寄单向开证行索偿,收取押汇利息和费用、保留追索权的短期出口融资。
打包放款(packing loan):出口地银行在出口商备货、包装过程中提供的短期贷款,此时货物尚未生产运输,银行手中只有信用证或半成品、原材料抵押。信用风险高于出口押汇,银行须对出口商非常熟悉并防范买卖双方联合欺诈。
出口信贷(export credit):出口国银行在本国政府支持下向进出口贸易双方提供的融资,特点为用途特定、有官方资助性质、利率优惠。按贷款对象分卖方信贷与买方信贷。卖方信贷中出口商把贷款利息计入货价转嫁给进口商;买方信贷由出口国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国银行放款,专款专用。
福费廷(forfaiting):出口商把经进口商承兑、并由进口商所在地一流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无追索权地出售给包买商,提前获得现款,风险彻底转移。折扣更大、贴现率更高,因为无追索权且期限长(半年至十年)。
保理(factoring):将出口贸易融资、销售账务处理、收取应收账款、买方信用担保集为一体的金融服务。保理面向中小企业、期限短;福费廷面向大型企业与大型设备贸易、期限长。
贸易融资的业务管理:选择合理利率水平;确定合理货币;运用保证条款(如开立商业信用证需存入 10%-20% 保证金);加强单据和申请人的资格审查。
国际借贷
按放款方式分三种:单一制放款——一家银行与一个借款人一对一;参与制放款——银行与国外借款人签约后邀请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参与;银团放款(syndicated loan)——牵头行组织多家参与行组成银团,向借款人提供金额较大的中长期贷款,遵循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除贷款利息外收取安排费、包销费、代理费、承诺费。
贷款对象:国际大企业;国际大银行;政府——平衡国际收支、偿还国际债务或基础设施投资。
国际借贷的经营管理:全方位考察借贷对象信誉、实力及所在国政治经济状况;控制贷款投向,常用银团贷款并设代理行;科学选择借贷货币;提供必要借款担保;确定合适的偿还方式。
离岸金融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在本国境内发生的、外国机构之间以外币进行的交易,即非居民间的资金融通,又称欧洲货币市场(Eurocurrency market),脱胎于欧洲美元。
特征:经营环境自由,不受任何国家政府金融法律法规约束;利率较低;货币种类繁多;以同业拆借为主;交易金额大。
三种市场类型:
内外混合型:离岸与在岸业务同设一个账户体系、允许资金自由流动。利息收入免税、不缴存款准备金,交易灵活、发展快;与在岸业务界限不清,监管难度大,风险易在内外市场间传导。代表:伦敦、香港。
内外分离型:严格区分在岸与离岸账户,禁止两类资金随意流动,隔离国际资本流动冲击、便于监管。代表:纽约(国际银行设施 IBF)、东京、新加坡。
避税港型:只做簿记注册、无实际业务,设立壳分支走账。代表:开曼群岛等加勒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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