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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Receivables):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属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赊销实质是企业向客户提供资金融通,卖方取得在未来收取本金与利息的权利,同时承担对方不还款的信用风险。

金融资产分类与应收款项定位

金融资产按业务模式与合同现金流特征分三类:摊余成本、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FVOCI)、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FVTPL)。

归入摊余成本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持有目的为收取合同现金流;合同现金流仅为本金及未偿本金上的利息。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与债权投资属于此类。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notes receivable):一方出具的书面承诺,在指定未来日期向持有方收取特定金额现金,典型如商业汇票。按承兑人分商业承兑汇票与银行承兑汇票,两者信用风险不同,账务处理也不同;按是否带息分带息票据与不带息票据。票据利息 = 面值 × 利率 × 期限,年利率须折算为月利率或日利率与期限单位一致。应收票据一般期限短于 6 个月,属流动资产。

账务处理要点:

  • 取得:以商业汇票结算销售价款与税款,借 应收票据(面值),贷 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额;确认收入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 持有:带息票据期末按权责发生制计提已实现利息,借 应收票据,贷 财务费用。
  • 到期兑付:不带息票据按面值收款;带息票据按面值加利息收款,已计提部分冲减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未计提部分计入财务费用。
  • 到期拒付:应收票据退出,本息合计全额转入应收账款。
  • 转让:不带追索权转让可终止确认;带追索权转让实质是抵押融资,票据不能终止确认,换回的材料计入负债。

应收票据贴现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将其出售或质押给银行,银行从到期值中扣减贴现息后把余款付给企业。

三个公式:到期值 = 面值 ×(1 + 利率 × 到期期限);贴现息 = 到期值 × 贴现率 × 贴现期;贴现所得 = 到期值 − 贴现息。

带追索权贴现按借款处理:借 银行存款(贴现所得)、财务费用(差额),贷 短期借款(按到期值全额),应收票据不终止确认。到期付款方足额付款、拒付且企业代为偿付、双方均付不出(转逾期贷款)三种情形分别结转。

无追索权贴现:借 银行存款(贴现所得),贷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财务费用(差额),票据终止确认。中国实务: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担保付款,贴现一律按无追索权处理,贴现后即可终止确认;商业承兑汇票按带追索权处理。

应收票据是融资工具也是风险的传导链:核心企业大量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给供应商,供应商持票向银行贴现等于借助核心企业信用获得融资;核心企业一旦崩塌,风险沿供应链传导,众多小微企业被卷入坏账与逾期贷款。

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accounts receivable):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向客户收取的款项,确认时点与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一致。

初始计量考虑两类折扣。商业折扣按折扣后净额入账,不单独作账。现金折扣(如 2/20, n/30)按总价剔除增值税后扣减估计现金折扣确认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按未扣折扣的总交易价格计算;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客户不大可能提前付款时调增应收账款与收入。

坏账核算必须采用备抵法,不允许直接转销法。直接转销法与配比原则不一致,且应收账款未按可变现净值列示,违背谨慎性。备抵法按期估计坏账、提取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时注销准备金,实现及时配比并防利润虚增。两种估计方法:余额百分比法(坏账准备 = 期末余额 × 预计比例)与账龄分析法(按账龄分组,越老的账款坏账比例越高,各组估计损失加总得应提总额)。

账务处理链条:首次计提借 信用减值损失,贷 坏账准备;实际发生坏账借 坏账准备,贷 应收账款;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先恢复再收款;期末比较账面余额与应提额,多退少补。

应收账款保理与其他应收款

保理(factoring):企业把应收账款在到期前卖给保理商换取现金。

  • 带追索权保理(质押借款):实质是融资,不能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收到的款项确认短期借款。
  • 不带追索权保理(出售):风险转让给保理商,可终止确认;银行按预计退货比例预先扣留一部分款项(记其他应收款——扣留款),期末与实际退货额比较,多退少补。

其他应收款:核算不属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的各类应收项目,如员工借款、押金、应收赔款、备用金。预付账款按采购协议预付给供应商,发生不频繁时可并入应付账款列示,但需单独披露。

列报与披露: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 = 应收账款 + 预付账款借方余额 − 坏账准备;附注按账龄结构与客户类别披露,并披露坏账准备期初余额、本期计提、转销与期末余额。